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和谐发展,根据《工会法》《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泰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于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学校改革与建设,以主人翁姿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实现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泰州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泰州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
三、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本届“两代会”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教代会代表为136名,工代会代表为138名,其中136名为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双重身份。
1.代表的构成既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应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教师(包括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且要保证具有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要注重推选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2.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原则上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一定比例作为代表。
3.在代表的构成中,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少数民族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其中女职工代表不得少于20%。
召开“两代会”是学校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各二级党组织、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全体代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会议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附件: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
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方案
中共泰州学院委员会
附件: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泰州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能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3.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4.有责任意识,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关心学校事业的发展。
5.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受到教职工信赖。
6.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二)代表名额与比例
本届“两代会”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教代会代表为136名,工代会代表为138名,其中136名为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双重身份。
1.代表的构成既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应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教师(包括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且要保证具有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要注重推选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2.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原则上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一定比例作为代表。
3.在代表的构成中,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少数民族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其中女职工代表不得少于20%。
代表名额主要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教职工会员人数分配。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泰州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三)代表产生与选举
1.代表产生
(1)代表选举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以分工会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2)学校党政领导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另行分配名额)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提交有关选举单位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2.代表选举
(1)各选举单位成立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出候选人名单,差额人数应为应选代表的15%左右,将代表候选人名册报筹备工作小组组织组。
(2)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学校筹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召开本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两代会”代表。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选举,被选代表获得应到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3)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划“○”符号;不同意的,划“×”符号;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后面的空白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划“○”符号;投弃权票的,不得另选他人。
(4)选举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结果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结果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为废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为有效票。
(5)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仍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后,另行选举。
(6)选举结束后将代表名册报组织组。
(四)代表资格审查
由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当选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并发给代表证。
(五)代表任期
本届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代表因退休、调离学校等空缺时,由原选举单位教职工会员直接进行补选。
二、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一)特邀代表包含学校原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也可邀请上级党政机关、总工会和教育工会的负责人出席。
(二)列席代表包含没有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筹备工作组织组提名,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党委批准。
三、时间安排
各选举单位应于
附件:1.泰州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
表候选人名册(样表)
3.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
表名册(样表)
4.泰州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选票(样表)
5.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
表登记表
泰州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分工会 | 会员总数 | 代表 名额 | 提名候选人 |
1 | 机关第一分工会(办、组、宣、纪、人、财、审、国际、工) | 57 | 11+3 | 赵茂程、吴菁 吉钰梅 |
2 | 机关第二分工会(教、教评、科研、学工、团、实训) | 43 | 9+1 | 卜慧芬 |
3 | 机关第三分工会(后勤、保、基建办、图、继教) | 45 | 9 | |
4 | 泰兴校区管委会(泰兴学院)分工会 | 8 | 2 |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 19 | 4 | |
6 | 公共体育部(体育系)分工会 | 23 | 5 | |
7 | 人文学院分工会 | 60 | 12+1 | 鲁学军 |
8 | 数理学院分工会 | 30 | 6+1 | 张曙光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 37 | 6+1 | 周建超 |
10 | 教育科学学院分工会 | 42 | 8 | |
11 |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 68 | 13+1 | 邓友祥 |
12 | 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工会 | 46 | 9+1 | 徐向明 |
13 |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 32 | 6+1 | 王美林 |
14 | 音乐学院分工会 | 41 | 8+1 | 赵云燕 |
15 | 美术学院分工会 | 49 | 9 | |
16 | 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分工会 | 35 | 7 | |
17 | 五里劳服公司工会 | 66 | 1 | |
18 | 幼儿园工会 | 46 | 1 | |
| 合 计 | 635+112 | 136+2 | |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选举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年 龄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学 历 | 学 位 | 专业技 术职务 | 类 别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类别”栏中需填写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人几种类型之一;仅为工代会代表的候选人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此表于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选举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年 龄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学 历 | 学 位 | 专业技 术职务 | 类 别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类别”栏中需填写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人几种类型之一;仅为工代会代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此表于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选 票
(按姓氏笔画为序) 2019年 月 日
候 选 人 | 另选人 |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 | 2 |
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项:1.代表候选人 名,其中差额 名,应选 名,多选作废,等于或少选有效。 2.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划“×”,未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 3.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候选人以外的有被选举权的教职工会员为代表。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中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
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
文化程度 | | 职 称 | | 代表类别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主要简历 | | ||||||
主要表现 | | ||||||
受表彰和奖励情况 | | ||||||
选举单位党组织意见 | 年 月 日 | 代表资格审查组意见 | 年 月 日 | ||||
工会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代表类别”指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人等。
关于召开泰州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