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市级“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4
各分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申报市级“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泰工活字〔2014〕2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于2015年1月20日前向校工会及时上报“双争”事迹材料,校工会将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
泰州学院工会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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