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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钱明芳老师及附属幼儿园获市总工会表彰

   

           日前,泰州市总工会授予我校人文学院钱明芳老师“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附属幼儿园“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3月26日上午,校工会组织授牌仪式,校纪委书记潘林珍为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及证书。

        潘林珍对获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表示祝贺,她希望获表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再创佳绩。也希望发挥好市“巾帼标兵岗”和“巾帼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广大女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作出新成绩、展示新风采。

        钱明芳老师及幼儿园园长叶伟红发表了获奖感言:对于此次获得表彰,感到荣幸和自豪,这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奋力拼搏,创先争优,树标杆、作表率,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去年以来,我校工会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激发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学校事业,涌现出了一批女职工先进典型。(校工会 赵蔚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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