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泰妇〔2016〕84号
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市(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集中展示泰州妇女的时代风采,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两聚一高”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活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决定于2017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市级“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市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泰州市“三八”红旗手30名,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20个(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各地各部门从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中选定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卓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泰州篇章作出重大贡献。
(二)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泰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中成绩突出。
4、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在近年的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群众认可度高。
5、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问题。
6、妇联系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时间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
(三)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主要领导为女性,女性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集体当中每个成员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
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践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在本行业、系统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近年的重点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同行业和公众认可。
5、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评选办法
1、启动评选工作。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即刻启动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步骤,有序组织推进评选进程。
2、发动群众推荐。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创评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选出真情服务群众、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典型,把评选活动作为引导激励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过程,形成浓厚的争创氛围。
3、广泛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集中公示一周。
4、评选确定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各市(区)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三八”红旗手(集体),同时在推荐的“三八”红旗手中选出1-2名作为标兵候选人。各市直单位分别推荐至少1名“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或1个“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市妇联汇总后将从中择优表彰。被推荐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须经单位公示审核后,填写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登记表、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附件2、附件3、附件4)后,上报市妇联宣传部,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妇联审定。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各部门在推荐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时,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视推荐来自基层、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专职妇联干部(组织)不得超过30%,同时要重视推荐基层妇联干部、基层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妇联组织),推荐名额比例要占妇联系统名额的40%以上。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2、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3、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要填写表格(一式二份,表内事迹500字)和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生动、简练,表格按要求统一从“泰州市妇女网”公告栏上下载。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还需提供两寸免冠彩照、工作照电子版各1张(jpg格式)。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7年1月5日前上报泰州市妇联组宣部。
4、所推荐的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有关材料,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相关妇联组织审核,并在表格上签署意见、盖章。
5、各地各部门在提交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婷 联系电话:86839153
电子信箱:shirlayliu@foxmail.com
附件: 1、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泰州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登记表
4、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5、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泰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12月1日
附件1:
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红旗手(名) | 红旗集体(个) |
靖江市 | 4 | 3 |
泰兴市 | 5 | 3 |
兴化市 | 5 | 4 |
海陵区 | 3 | 2 |
高港区 | 3 | 2 |
姜堰区 | 4 | 2 |
高新区 | 1 | 1 |
市直单位 | 5 | 3 |
机 动 | 1 | |
合 计 | 30 | 20 |
附件2
泰州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市别(单位): 填表时间: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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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文化程度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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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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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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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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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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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 (区)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登记表
市别(单位): 填表时间: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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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文化程度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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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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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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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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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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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 (区)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市别(单位): 填表时间:
单 位 名 称 | |||||||||
人 数 | 其 中 女 性 | ||||||||
负责人姓名 | 性 别 | 职 务 | |||||||
联 系 地 址 |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区)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市别(单位):
“三八”红旗手 | |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其职务 |
“三八”红旗集体 | |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