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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委宣传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妇联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 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泰州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泰政〔20218


市委宣传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妇联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

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人民武装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妇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军爱民、民拥军”优良传统,宣扬我市各条战线上支持国防、热爱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掀起为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投身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热潮,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在全市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 “最美民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评选活动,推选出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爱国拥军,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就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不断激发广大军属、退役军人和民兵不忘初心、永葆本色,为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和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成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市妇联宣传部、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设立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评选工作。

 三、评选表彰对象

(一)最美退役军人(10名)

1.评选范围

目前户籍在泰州市的退役军人(以信息系统登记为准)


2.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优秀。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

4)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高、群众评价好。

5)在敬业奉献、创业有成、热心公益、永葆本色、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二)最美军嫂(10名)

1.评选范围

 在泰州市生活、居住、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妻子。

2.评选条件

 (1)坚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勤奋好学、艰苦创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本职工作岗位有突出表现。

    (2)无私奉献,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3)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邻里、勤俭持家,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口碑。

 (4)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高、群众评价好。

(三)最美民兵(10名)

1.评选范围

 泰州市在编基干民兵。

2.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

 (2)完成任务方面,积极参加民兵训练,认真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在民兵整组、兵员征集、抗洪抢险、扑火救灾、城市防空、交通护卫、军事设施保护、安全警戒、工程抢修、防护伪装、宣传报道、军地共建、双拥工作、防敌特渗透破坏和应急维稳等方面工作突出的。

 (3)发挥作用方面,在动员支前、军事演训、扶贫攻坚、平安社会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

 (4)廉洁自律方面,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无群众反映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当选过最美人物系列、“十佳好军嫂”“最美军嫂”等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415日—431)

 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广泛筛选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社会化征集等方式,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阶段(51日—515)

 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好推荐表,每个市(区)分别推荐上报2名候选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分别推荐1名;广大群众通过专门邮箱进行推荐。515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最美退役军人”报送材料包括:1.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填报《泰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附件1);2.每份推荐材料需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服役期间、近期照片各2张(jpg 格式,不小于2MB)、2寸蓝底证件照4张。515日前发送至邮箱(364598243@qq.com),纸质表一式叁份寄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联系人:李玉星,  电话:86886531 15161010482,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68

 “最美军嫂”报送材料包括泰州市“最美军嫂”推荐表》(附件2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照片3-5(包括军嫂个人照和家庭合影),于515日前发送至邮箱(shirlayliu@foxmail.com),纸质表一式两份寄送至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刘婷,电话:86839153,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最美民兵”报送材料包括泰州市“最美民兵”推荐表》(附件3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照片3-5张(个人日常办公照片、军事训练照片),于515日前发送至邮箱(574067230@qq.com),纸质表一式两份寄送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系人:陆阳,电话:80644036,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1号)

 第三阶段:审核公示阶段(516日—531)

 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按程序进行联审联评、公示,最终确定拟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初步人选,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集中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阶段:通报表彰阶段(6月份)

 以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和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名义,授予泰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称号,组织颁奖晚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我市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评选推荐、典型宣传工作,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

 二是层层把关,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广泛组织群众推荐,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按时报送推荐人选,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是大力宣传,浓厚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民兵”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关注军属、关心民兵和退役军人,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泰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

2.泰州市“最美军嫂”推荐表

3.泰州市“最美民兵”推荐表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泰州市妇女联合会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1419

 附件1

泰州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入伍时间


服役经历及立功情况


退役时间


简要事迹(500字以内)



基层单位审核情况和推荐意见


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市直部门(单位)政治审核情况和推荐意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意见


备注


说明:主要事迹请附在表格后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WORD文档的标题为事迹标题,标题下面一行是单位+姓名,请于515日前以纸质材料(正反打印)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2

泰州市“最美军嫂”推荐表


 姓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家属姓名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

成员情况

姓名

称谓

年龄

单位及职务

















500字)



事迹

简介

500字)


曾获

荣誉


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军人所在部队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各市(区)人武部、妇联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妇联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泰州市“最美民兵”推荐


 姓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所属单位

(填写乡镇武装部)

职务


家属姓名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

成员情况

姓名

称谓

年龄

单位及职务

















500字)



事迹

简介

500字)


曾获

荣誉


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各市(区)人武部 推荐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评定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泰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1415日印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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