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泰教工〔2019〕8 号
转发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工会,各高校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
现将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苏教科工〔2019〕
38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推荐申报条件,推荐 1 个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参加评审,并于 7 月
15 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 JYJLWL@163.COM,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教育工会(市教育局 504 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泰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9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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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科工〔2019〕38 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江苏省教科系统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工会,各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省总工会十四届
三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省教科系统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工
程,根据《关于在全省教科系统工会深入开展创建劳模和工匠人
才创新工作室的实施意见》(苏教科工〔2017〕73 号),经研究,
决定选树第二批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
作室。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指在全省教科系统有一定影响力,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具备全省教科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准(见苏教科工〔2017〕73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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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工作室须有效运行3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和工匠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
关
项目,有取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
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创建劳模党支部、党小组或党员先锋岗,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团队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注重团队成员和职工培训,帮带措施扎实,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技术等级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推荐名额
设区市教育工会各推荐申报 1-2 个,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工会各推荐申报 1-2 个。已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不再申报。
三、推荐申报材料
1.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见附件 1);
2.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参考提纲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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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证明材料(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2)创新工作室工作业绩、开展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活动和创新成果材料,包括工作室成员 2017 年以来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3)其他相关材料。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宣传,把推荐申报的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
2.省教育科技工会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评审,根据条件评选出 20 个第二批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创新工作室所在基层工会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把关后,上报省教育科技工会。电子版材料于 7 月 25 日前、书面材料于 7 月底前报送省教育科技工会科研院所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
路 202 号省总工会科技楼 621 室,联系人:崔文华,联系电话:
025-83536271,电子邮箱:80565809@qq.com。
附件:1.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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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
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 (盖章) | 年 | 月 日 | |||
工作室基本情况 | ||||||
名称 | 创建时间 | 工作室面积 | ||||
所在单位 | 团队人数 | 创建资金 | ||||
科研经费 | 已获荣誉 | |||||
(年) | ||||||
主要工
作业绩
和创新
成果
(1000-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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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已获荣誉 | ||||||
技术等级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
主要事迹
(300-500 字)
工作室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 性 | 出生 | 学历 | 职务 | 职称 | 主要分工 | 已获荣誉 | |
别 | 年月 | 技术等级 | ||||||
备注: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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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 ||||||
会 意 见 | 位 意 见 | |||||
(盖章) | (盖章) | |||||
年 | 月 | 日 | ||||
年 | 月 日 | |||||
设区市教育
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科工会 | ||||
意见 | (盖章) | |||
年 | 月 | 日 | ||
备注:1.申报单位为设区市教育工会或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工会。直属高校、科研
院所直接报省教育科技工会审核。
2.本表一式三份,基层工会留存一份,设区市教育工会留存一份,省教科工
会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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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江苏省教科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创新工作室建立的背景及意义;简述本创新工作室重点研究、攻关的领域及方向;活动场地、配套设备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人员结构及成员基本信息、取得成果、成绩和荣誉以及开展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情况。
二、近两年来活动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立情况:管理制度、活动制度,近期及中长期规划等;
(二)日常运作情况:规范化运作,定期开展活动,主要创新专业领域、项目来源、攻关方式等;
(三)分工协作情况:成员分工及主要人员在工作室开展活动中参与的课题、项目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等;
(四)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情况:成立劳模党支部或党小组、创建党员先锋岗,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三、近两年来工作室活动成效
(一)创新成果情况:取得专利、创新攻关、创新成果转化等情况;
(二)人才培养情况:培训内容及场次,培训人数及技能素质提升情况,师带徒情况等;
(三)取得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开展教学科研和技术交流协作情况:形式、场次、效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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